近日,網(wǎng)上一條“粉絲為張杰募集解約金”的帖子備受關注。有網(wǎng)友稱,張杰當年拿了粉絲為其募集的100萬違約金,卻沒有兌現(xiàn)對粉絲“舉辦不售票演唱會”承諾,而且是有圖有真相,不僅曬出了發(fā)票,還有諸多其他證據(jù)支持,而張杰卻對此閉口不提。
越是不提,網(wǎng)絡愈發(fā)炒的厲害。有關張杰侵吞歌迷捐款一事鬧得甚囂塵上,粉絲們指責張杰忘恩負義、不守承諾。終于,張杰委托天娛發(fā)表個人聲明,聲稱粉絲募集解約金未經(jīng)自己手。
我們不妨先來看下事件原委,參加《我型我秀》歌唱比賽獲得冠軍后,張杰簽約上騰娛樂公司,但因公司很少給他安排演藝活動導致生活困窘。2007年4月張杰參加《快樂男聲》,上騰娛樂收到張杰解約律師函。同年5月,張杰與天娛簽訂演藝經(jīng)紀合同。一個月后,上騰公司將張杰告上法庭,法院作出終審宣判,張杰向上騰公司賠償50萬元。
但天娛一方卻表示,解約費50萬元由張杰自行負擔。歌迷們實在坐不住了,為了自己的偶像,竟然在網(wǎng)上成立“粉絲募集解約金”的活動,完全是網(wǎng)友自發(fā)、私人性質,募捐一事并非張杰授權,是二十幾個粉絲成立了一個管理組,通過貼吧公布匯款賬號,每晚都要核對賬單以便及時公布。為便于歌迷監(jiān)督,他們還開了一個QQ群,在群里公布每一筆匯款明細。短短幾天就有16萬元。網(wǎng)友“公共馬甲332211”說,當年解約費花費了50萬,募捐后剩下的錢不知去向。而張杰此前承諾要舉辦的兩場不售票演唱會也未兌現(xiàn),令不少曾經(jīng)的鐵桿粉絲大失所望。由此引發(fā)對張杰的道德爭論。
但是筆者覺得,此事需要詳細看待,不能頭腦一熱,就大肆批判張杰。要知道,此負面稿子雖然對張杰的形象有影響,但是基本上不會給其帶來什么官司。首先歌迷的捐款并未到張杰手上,而且張杰本人此前并未公開聲稱“舉辦不售票演唱會”的承諾,大部分事情都是張杰的粉絲團高層在操作,所以張杰雖然是受益人,但幾乎成不了被告。而上騰方面也已經(jīng)表態(tài),除非收到律師函需要配合調查,否則他們不會查找款項來源。再加上捐款的歌迷眾多,又時隔這么多年,捐款取證也很麻煩,所以說張杰成為被告的可能性不大。最后很有可能會不了了之。
令人注意的是,張杰恰恰是5月6日有演唱會,這很容易讓人想到“炒作”二字。之前,張杰總拿與謝娜之間的戀愛炒作,現(xiàn)在結婚了,沒什么好炒作了,又開始拿“負面新聞”炒作。而且據(jù)現(xiàn)在看來,張杰私吞歌迷募款的炒作很成功,負面新聞為他占據(jù)各大版面頭條,也贏得了不少眼球。要知道,如今的娛樂圈炒作成風,更是“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”,媒體對負面新聞的激動程度比某明星捐一百萬做慈善要大得多。所以,或許張杰早就想好了,在演唱會現(xiàn)場,當面感謝歌迷,或者一把鼻涕一把淚,最后來個握手言和,萬事大吉。也許就是這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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